美 容 部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法人: 身份证:
乙方:
法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定在
理发店(地址: )内增设美容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以下简称美容部) 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美容部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
二、 美容部 计划投资为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占股权 50 %;
乙方出资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占股权 50 %。
甲方出资款在合同生效起 天内交由乙方保管,用于店铺装修、设备购进、员工培训、开张筹划等。
在装修过程中,若出现经费不足,则按股权比例增补;若有盈余,则转为备用资金,至月底账务结算。
甲方主导美容部项目的启动、装修、培训、开业策划等工作,乙方全程协助至正常经营后交由甲方负责全面管理。
四、美容部经营过程中,甲方全权负责该部门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员工安全教育、绩效考核、技能培训、福利薪资制定与实施;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目标、项目策划、活动策划、经费管理、库存管理等制定与实施。乙方则全权配合,积极给予正面的建议。
五、利润分配方法:每月3号前核算清楚上月经营成本及利润,5号前双方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利润=(当月营业收入)— (日常支出+员工薪酬+产品成本+房租+电费+公摊油费+不可预见费用)。
六、美容部正式营业后甲乙双方均要积极推动与引导顾客多元化消费(美容部顾客引流到美发部,美发部顾客引流到美容部);引流顾客产生的消费,将按所消金额的百分之十(10%)返回给引流方,并双方实施一定时间后制定出员工引流顾客的激励方案,最大限度的提升顾客到店的多元化消费。
七、经营出现亏损时,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所占股权比例承担相应亏损额,并于十五天内及时补亏到位。任何一方十五天内未及时补亏到位,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其股权转归另一方持有;自动放弃股权方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的债务。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甲方将只能获得美容部所有装修及硬件设备补偿的50%费用。
九、甲、乙双方具有平等知晓美容部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知情权。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对方对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合作期间由乙方负责对美容部建立单独财务报表,核算经营成本,甲方定期做监督核查。
十、解约原则:在经营过程中,经过甲乙共同努力,经营业绩仍达不到双方确定目标值或长期亏损状态(长期亏损指连续 个月亏损),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放弃对美容部的经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约;因单方面解除合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人民币十万元经济损坏。
十一、美容部耗材(指美容部所有的美容产品及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所供耗材必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以确保耗材安全与合法性。因甲方所供耗材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耗材费用以每月实际消耗量做成本核算,耗材价格以甲方采购进价计算,甲方要确保耗材采购价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甲方须提供耗材供应商联系方式及报价表供乙方备案。
合作期间,乙方有监督甲方所供耗材质量、价格、有效期、合法性、存储等监督权。监督过程中一但发现甲方有不诚信行为,则视为严重违约,双倍返还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