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书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工程
投 标 书
致: 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一] 在巡视上述工程工地及细阅全部报价文件后, 我们愿意按前述
文件的精神以人民币 元
正[RMB. ] 作为承包价款或按合同条款协商调
整而决算之总价,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
[二] 我们承诺,在接收工地后的 天内[包括无法作业日、星
期日及假期],或按合同条款认同而牙长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
程。此承包总价之细则列于工程量表内。
[三] 我们同意本报价的有效期为送回投标书后十八天, 在有效期内
我们报价的条件均对我们具有约东力。
[四] “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投标书被接纳即成为正式有效合同的条件。
由投标单位自行提议及填写但不能超过天。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
营业执照导码 电话
负责人签署 日期
姓名 职位
见证人签署 日期
姓名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