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
1.证书类别。有三种:
(1)1999 年至 2005 年期间,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共有 A、B、C 三个等级,分为两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由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部门(含国家电力公司)主办单位签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国家合格证书”;由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下调分数线并核发的、其内容标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符合本省(市、区)……”等字样的《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地方合格证书”。
(2)自2006 年(含部分 2005 年先行试点单位)起,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证明材料为《成绩通知书》,也分为 A、B、C 三个等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签发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3)自 2009 年起,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同样有 A、B、C 三个等级,由国家电网公司印发。
2.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标准。2006 年及以后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凡其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与“国家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例:考试成绩达到 A(B、C)级全国通用标准即为 A(B、C)级合格,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其与“国家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通用标准”;凡其成绩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 10 分(含 10 分)以内,与“地方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 10 分(含 10 分)以内的成绩与“地方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时效标准”。
3.有效期。依据考试级别和成绩确定:
(1)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取得标明有效期为四年的 A 级通用标准,可长期有效;取得标明有效期为三年的 B级、C 级通用标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系列相应资格级别内可长期有效。
(2)参加 2009 年及以后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取得的 A 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取得的 B 级、C 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
(3)参加 2006 年及以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如考试成绩达到本规定明确的“A(B、C)级时效标准”,其有效期截止日均为考试年第二年 12 月 31日。
4.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特殊规定。对于考试年年底前年满 40 周岁及以上,申报会计、经济、统计、新闻、出版、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图书资料、档案、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A(B、C)级时效标准”的考试成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