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