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全省性跨市州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全省性跨市州行政区域直接登记类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第七条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四条一款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二申请条件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名称预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三申报材料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一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的条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没有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声明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五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负责人为理事长或会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及秘书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附批准文件六发起人发起单位基本情况1发起人填写社会团体发起人基本情况表注一人一表2发起单位提供简介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七住所使用权证明1租赁的住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2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住所提供房产所有者证明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及房产证明复印件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租赁后无偿提供的提供租赁者的证明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应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社团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写明捐赠金额作为社团的活动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九四川省XX会负责人名单四川省XX会常务理事名单四川省XX会理事名单四川省XX会监事名单四川省XX会会员名单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十一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十二社会组织成立基层党组织承诺书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递交申报材料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成立登记的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核准过的章程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注1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社会团体须将印章式样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2取件时交修改好的章程一式两份一份登记管理机关存档一份社会团体存档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02886956822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sczwgovcn省民政厅httpwwwscmzgovcn邮箱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处scmzspc163com八诉求渠道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36381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96960四川省民政厅0288442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