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甲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投资合同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二条在引进下乙方在开发区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投资兴办项目主要生产经营乙方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万港元万美元注册资本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其中设备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建设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该项目分期投资建设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万港元万美元整个合同约定投资确保年内完成第三条根据项目类别乙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万元建筑容积率达到以上建筑系数达到以上预期效益万元第四条乙方投资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三章项目用地第五条甲方提供亩工业项目生产用地给乙方地点位于四界和实际面积以本合同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用地作为工业生产用地出让期限为年第六条乙方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土地土地出让具体事项由乙方与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第七条乙方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可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投资前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须向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交投资承诺书第四章工程建设和验收第八条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水路通到企业界址边企业厂区外围距供电主干线最长不超过米的供电线路由企业自行负责架设的项目用地第九条经甲方对乙方开工建设事项进行初审认可后乙方可边开工建设边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乙方确保在年月日前一期建设投资到位并竣工投产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在年月日前二期建设工程竣工并投资到位第十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甲方审核盖章的项目规划平面图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第十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必须办理工程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第十二条乙方建设工程竣工和设备安装后应申请甲方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综合验收第五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协调兑现本地出台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三在乙方配合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四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为乙方招收工人五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二乙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三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四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政府领导执行本地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认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提请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用地一未经允许乙方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二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开工期限无特殊原因个月以上仍未开工的三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个月以上仍未竣工的四乙方擅自改变甲方审核批准的企业用地规划的五竣工投产达年以上乙方仍未达到本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第十七条乙方投产之后每年所享受的各项补贴和奖励总额与乙方所缴纳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挂钩不得超过乙方所缴纳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十八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单方解除合同一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项目用地面积的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合同约定的项目用地另作它用的三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能履行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第十九条合同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违约转让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第七章其他事项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可以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签订书面协议第二十一条执行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都有提请仲裁或直接诉讼的权利提请仲裁的双方应达成仲裁协议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县市区外经贸局县市区建设局县市区国土局项目引进单位各执一份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