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有一辆手续齐全的 款 汽车出售给乙方。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为: ;发动机号码为: ;注册日期为: ;车牌号码为: 。行驶证档案编号为: 。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出售的 汽车;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三、随车证件及配件:(有证件打“√”、无证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 2、机动车行驶证( );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4、机动车强制保险( );
5、机动车商业保险 ( );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7、机动车销售发票 ( ); 8、机动车原配车钥匙( );
四、接车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接车前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次车辆买卖交易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双方签字或按印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将赔偿未反悔方违约金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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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办理过户不影响该车辆物权转移效力。
七、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事故纠纷。
八、其它备注: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