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路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上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租赁山推T20压路机机一台给甲方使用,用于贵都高速路基工程施工,租赁期限为2009年5月10日至乙方压路机退出工地止。
机械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3000元(一切税金由甲方负责交纳),压路机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40小时,若超出规定时间,按超出时间另外增加租金。
付款方式: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必须预付人民币5000元现金给乙方,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应现金付清。进场预付款在压路机退场前甲方最后一次付给乙方租赁款时扣除。
乙方机械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与周边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如果因此影响施工进度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在施工中如遇压路机造成场地内水管、电缆、光缆等设施损坏,概由甲方负责。
若压路机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方便,机械的完好率为每月28天;每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