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民办幼儿园安全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构建“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促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协议:
1、幼儿园应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构建安全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教师树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2、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部责任;教师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负责幼儿园具体安全工作计划、规程、措施的实施。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幼儿园自行承担。
4、园长负责幼儿园的一切安全,要根据当时当地具体情况,对幼儿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与家长做好交接手续。
5、各兼职人员要定期检查、维修本兼职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器械等,保证其正常使用。
6、幼儿外出活动,幼儿园要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及时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操作指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保证幼儿安全。
7、园长必须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利用课堂等形式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救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