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表
| 本 枚和 批准机关名称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
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 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 十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