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 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 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 规划红线图及附件 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 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第二章 租赁期限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