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 招考公告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188名。其中,济南20名,青岛50名,淄博10名,枣庄139名,东营10名,烟台73名,潍坊70名,济宁76名,泰安58名,威海36名,日照76名,莱芜10名,临沂128名,德州84名,聊城102名,滨州67名,菏泽179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含)以后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选聘。“985”高校和“211”高校毕业生不受生源和户口限制。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等条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2013年山东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职位表 真题解析 在线估分 职位表下载 笔试备考专题等考试信息详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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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5)现役军人;(6)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各市制定的选聘工作《补充规定》,按照确定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6月8日9:00—6月12日17:0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9日—13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6月14日9:00—16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19日-23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
2、笔试(6月24日上午9:00-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各市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市为单位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6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
3、面试(7月9日—10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按照所报考市的要求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请考生及时查看报名网站和面试考场的相关信息。
4、体检。安排在面试后进行,由各市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聘用。7月中旬,各市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985”高校和“211”高校毕业生或本地生源的优先。7月下旬,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各市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仍不能满足递补需要的,不再递补。
7、培训。对聘用人员,由各市组织培训。
选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聘任职
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的贫困村,优先安排到原籍县(市、区)或生源地县(市、区)。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