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通知书
TO:各位股东:
你们好!
依据《股东众筹协议书》(编号:HS-001)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每年四月份为股东分红月。分红金额为上一年度的净利润的15%,依据各位股东的出资比例,分红金额相对应有所不同。关于20XX年分红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上一年度公司销售总额为XX元,由于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改进等成本投入达到XX元,扣除劳务人工、招待应酬、税款杂费,净利润为XX元。
净利润分红金额对应股东分别为张三XX元,李四XX元,王五XX元,赵六XX元,此分红合计金额XXX元,比例为各股东留存比例分配。
众筹协议书补充规定,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净利润可按照股权,对各众筹股东进行比例分配,若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则相应扣减50%,请各位股东周知。
每年股权分红在四月份集中发放,若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后,则会另行发文通知,请各位股东予以理解。
收到股权分红通知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在经营管理部领取分红结算单,凭单据至财务室,由出纳负责分红手续,开具收款凭证。
特此通知!
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