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郴州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入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方制度处理。
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根据公司制度报销。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万元车辆风险保证金。
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合同期间乙方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请假,违者罚款300元/次,影响严重者,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补偿甲方培训费人民币叁千元,乙方若私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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