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参保户名称
社保登记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社会保险费约定扣款日期 每月 日
本单位承诺:
1、《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有人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负责为本单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有人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对经办业务结果的签名确认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3、因故不能出示《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进行身份确认时,申办人员须持本单位出具书面授权委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社保相关事务。
4、本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时,提供的所有复印资料与原件一致,并真实合法有效。
5、本单位对《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办事人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