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
【――――】
签订的
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二○二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签约代表: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签约代表:
营业执照: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以下“甲方”与“乙方”合称“双方”)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书。具体约定内容如下:
(备注:以下带有□的项目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租赁信息单
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租赁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装修状况 。详细可以附件一所及租赁房地产示意图为准(如有)。
甲方证书编号为:
产权状况声明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权属状况:
□甲方合法享有租赁房地产的所有权。
□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地产按本合同书的约定出租给乙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书签署之前,租赁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查封、出租或其它形式的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书签署之前,租赁房地产已设定抵押。
产权变动: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银行等任何第三方抵押、出售或出租租赁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
□在租赁期限内,该租赁房地产所有权发生任何变动或处分(抵押、出售等),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的约定为任何合法目的使用租赁房地产的权利均不受现有的或未来的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同或其它安排的限制。
租赁房地产的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下称“交付日”)将租赁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二)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三)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的,每迟延一天,应按日租金(日租金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月租金除以30日计算)的两倍承担违约金,且租赁起止日顺延。如迟延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及赔偿乙方损失。
免租期
租赁期限
租赁房地产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费用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按 元/平米/计算。总计: 元(大写: 元)。
租赁期限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度租金标准在前一年度标准的基础上递增 %。详见下表:
租金标准(单位:元/平米)
租金总计(单位: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
(二)首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支付时间: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并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满后 日内甲方应如数返还。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 每月 日前;
(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下一 度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合法的租赁发票以及符合相应形式的其他费用的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经乙方审查无异议后,乙方于收到该等发票后28日内支付;若甲方未能提供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合法正式发票,乙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应付租金及/或其他费用,直至甲方提供合法发票之日,而无须对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因此支付任何滞纳金。
(四)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 )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甲方应保存并向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房地产用途
该租赁房地产用途为:(生产/办公 (仓储 (住宿 (其他: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租赁房地产的维修
(一)甲方的维修责任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地产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租赁房地产的结构或甲方所提供的设施之自然损坏或故障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
1、租赁房地产结构及租赁房地产内原由甲方提供的包括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空调设施系统、公共排污系统、卫生设备等在内的全部设施和租赁房地产的其他公共设施和设备。
2、租赁房地产所及建筑主体结构。
3、租赁房地产内由甲方投资建设的设备、设施的大修和更新。
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承诺的各项物业管理能得到及时提供。如为紧急报修(指影响乙方工作、营运安全的故障,如房屋大面积漏雨等情况),甲方应在乙方发出紧急报修通知后四(4)小时内前来维修;如为紧急报修以外的一般报修,甲方应在乙方发出报修通知后二(2)日内前来维修。如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进行处理,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相应维修费用和款项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从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迟租赁期限。
(二)乙方的维修责任
1、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地产及其内部的各项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2、乙方应当对乙方装修自行进行维修;如果乙方同意甲方为其此项服务时,甲方可向乙方实报实销。
租赁房地产的装修
(一)甲方同意,自租赁房地产交付日起,乙方根据生产及员工生活需要,在其后至租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对租赁房地产进行乙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添置、安装设施、设备及进行装修,如安装、添加、拆除、改装设备、器具、设施、线路、悬挂物、标志、招牌等物品等(下称“乙方装修”)。乙方装修原则上无须经过甲方事先同意,除非甲方向乙方提出乙方装修的书面异议,否则,即视为甲方已完全不保留的同意乙方装修。在合约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和提前终止)后,甲方同意乙方无须将租赁房地产恢复至交付日的状态,乙方有权以按迁离时租赁房地产现状标准向甲方移交租赁房地产,对此,甲方表示认可且乙方无需对此向甲方作出任何赔偿。
(二)乙方装修的成果应自动被视作乙方财物,甲方不应就乙方装修向乙方收取额外的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
(三)在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免费在其租赁房地产内认为适当的合理位置上悬挂、设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招牌。若根据政府的规定需办理安装招牌的许可,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后向乙方实报实销。
转租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将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乙方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参与组建的任何公司)。前述乙方的关联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实际经营乙方的任何公司;或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与乙方直接或间接地共同受控于同一家公司的任何公司。
乙方对租赁房地产的要求
1、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并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环保验收合格证明,等等。
2、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可能出现的污染、噪声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3、取得现行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所需的一切政府许可或批文,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独自负担费用将合同书报当地房屋租赁部门备案、办理租赁登记,并向乙方出示和提交租赁备案登记已经适当完成的证明文件。
4、用途符合乙方的用途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取得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许可或批准,而且交付时租赁房地产的用途已实现。
5、达到附件三所列乙方对租赁房地产的技术规格要求,保证满足乙方的生产及配套需求。
6、租赁房地产(含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使用期限不短于本合同书的租赁期限。
如果甲方违反任何上述任何陈述和保证(包括本合同书租赁信息单第二条的产权状况声明),或做出任何错误陈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地产或订立合同书目的落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5日内纠正违反上述的陈述和保证或做出错误陈述的行为。如果甲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纠正,则乙方有权解除合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于本合同书所及剩余租赁期限之租金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修损失以及乙方搬迁而产生的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乙方因该争议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用等)。
租赁房地产的转让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租赁房地产转让予他人。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