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明光市名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 明光市晟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于 明光市体育路 68 号新天地城市广场4号楼一至二层
总面积_2000 平米,房屋质量_合格 。
2、房屋权属, 明光市名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房屋用途: 酒店经营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3_年_0 月,出租方从_2013 年_1_月_1_ 日起将出租
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 ”2016 ”年_ 1 月_1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 3 ”个月的,
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承租方如有续租需求,应书面向出租方提
出续租事宜,并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签定租房合同。如有多人租赁该房的承
租方在同等条件上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期限
1、租金标准: 11.5 万元/年 。
2、租金的交纳方式: 年一作 。
3、租金的交纳期限: 里方应在乙方租赁房屋合同期满前 1 个月通知乙
方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缴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
15 天内缴齐租金和安全抵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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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维修房屋时,出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装修费用及水电、税收由承租人负责,期满后承租方只带走属于承租方
动产。
第五条 。”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
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
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
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4、承租方如提前终止租赁,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同时应
补偿_1_ 个月租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
每逾期一天负责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1000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天负责偿付
违约金人民币_1000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 修缮出租房屋的, 负责偿付违约金 3000
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承租方所
有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承租方逾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付尚从的租金,还应支
付违约金 1000 元/天。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