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招标单位:高邮市人民法院、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1、 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方法》
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
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 元,完成本招标文件所约定
的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全部内容
的工作。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价同贵方签订设计施工
合同,如果违约, 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文件的内
容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