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26 保留金付款证书
(京海策磁字 [2004 ]保付 号)
合同名称:磁县凤凰山水电站 合同编号:
致: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磁县凤凰山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经审核,现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保留金金额共计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请贵方在收到该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的____天之内完成审批,将上述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支付保留金已具备的条件
ڤ于____年__月__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ڤ于_____年___月__日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保留金支
付金额
保留金总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已支付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尚应扣留
的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扣留的原因:
ڤ施工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