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的文明施工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创造良好、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向社会展示企业风貌,有利于推动公司施工现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围挡,警示行人。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工地不得随意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分类隔离存放,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净。
5、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
二、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以便在工作中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预防措施。保证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5、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工工具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
6、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7、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8、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三、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及时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由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参加,以查隐患、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为主要内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登记,提高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日期及负责人,限期解决。
3、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凡因整改不力以至造成事故者进行处罚。
4、公司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副总经理带队,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有整改,有复检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有通报和处理结果。
四、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长、工段长、分公司经理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安全管理部、主管领导。
2、发生死亡、重伤及多人(指同时伤及三人或三人以上)事故时,必须立即电话或其他最快方式报安全管理部和主管领导。安全管理部得知事故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八小时。
3、发生事故后,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应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部门、劳动部门和检查部门或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4、发生轻伤事故,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