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石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杭州华洋望庄室内外装饰工程石材供货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约的标的
两三 ER
LE
证
人
本
Co
合计总金额 | 抽佰趟拾伍万会什元。
《约》
备注:以上价格为大板成品价格,如有异型加工或其他麻边、倒角、线条加工等,
其加工费及成品单价另计-
石材安装费另计-
二、 ”关于产品质量
1、本合同所涉及的石材质量验收标准 按石材行业标准验收。
2、如石材质量验收需要,将相应的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量的石
材封样样品一份。
三、关于石材的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
理范围内的色差, 甲方予以理解。乙方所供的石材色差尽可能保持在合理范围
内, 甲方签收的各批次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影响整体
效果的,甲方对此了予以理解。
四、 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的石材,如甲方对特定的石材需要进行异型加工,禹向乙方提
供异型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样加
工生产,异型加工费另定。
五、 关于供货期限
1、 本合同供货配合工程进度采用分批供货方式,预期开始供货时间: 在合同
生效后约 45 天开始供货。预计于 2013 年8 月 25 日完成供货-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并收到合同条款所约定的全额预付款)
起 10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备货,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10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该通知届满 15 日为石材供货之起
始日。
六、 交货方式及地点:
1、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现场。
七、 关于验收
1、 甲方的法定代表和本合同的签订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2、甲方在该批次提货验收当日,成品数基及质贡如无异议,视为实质性验收
符合合同规定。
八、 关于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款约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石材价款约为 万元,加工费“万
元,供货结束后,按甲方签收的提货单数额结算 。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 预
付款。乙方供货并经甲方签收每达供货总额 50% 时,甲方应付乙方的已供
货货款的 30%o。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该工程总货款
的 95%o 《包括预付款)。剩余 5%o为石材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交付后 60
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3、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提货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结算单
10 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单后 15 日
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结算无异议。
九、合同的担保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应提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