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和管理防空地下室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统筹安排同步发展全面提高人防建设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四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称市人防主管部门是本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主管部门计划建设公安消防财政物价规划房管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第五条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应当按httpwwwjianshe99comwebzhuanyeziliaobiaozhunguifan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其建设标准如下一新建层以上含层的民用建筑按底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