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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破肝胆 上传于:2024-06-1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1.3一般要求 自20XX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XX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1.4定义 1.4.1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1.4.2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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