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为承建 工程,(工程施工地点在 ),租用乙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预计租用乙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实际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甲方在提货时由提货人点清器材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承担器材自发货时起至归还止这一期间丢失、毁损及导致他人损害等器材本身及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概不负责。甲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三、甲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乙方仓库,仓库所在地为乙方库房。装卸和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装、卸车费按如下标准计算:架管300米为1吨,装车费 30元/吨,卸车费 30 元/吨(包码堆);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输。
四、甲方授权 ,身份证号码为 ,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为:代甲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甲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提货;代为指定或变更提货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结算人。委托代理人的预留签字为 ;甲方现指定的提货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提货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提货行为甲方均予确认。提货人的预留签字为: ;现指定的结算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结算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结算行为甲方均予认可,结算人的预留签字为: 。
五、甲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乙方开具押金收据,甲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每吨______元(以押金条为准)。
六、器材成本价及租金收取标准如下表:
上述租金标准为未含税租金标准,甲方在以收据领取发票时,另外补交与甲方承担的税金数额相等的租金。
七、租期起止时间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算头不算尾),租期不足 天,按 天计算租金。租金结算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甲方应于每月的十五号提请乙方结算租金,甲方未按时结算,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已发货情况计算租金作为当月度甲方应付租金。
八、甲方应按月度交付租金,于每月的 号将应交租金交付清结。甲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未按时缴纳的,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至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 天不交付租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