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20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9月14、15日举行。
9月14日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上午9:00-12:00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1)。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3日,资格审查和像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5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凭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入《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只能进入《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5.上传像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像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证件照,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首次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