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菜园小学艺术活动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工作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根据“一主三元”幸福教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
1、重视艺术活动,构建艺教管理网络。做到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有艺术总辅导员具体负责艺术活动,将艺术活动列入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之中。
2、成立艺术活动领导小组,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实施艺术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按规定要求配备专用教室,配备现代化信息技术设备以及音乐、美术教学器材,订制并用好艺教音像材料。
4、每年有艺教活动经费投入,添置演出服装、艺教设备,维修保养艺术活动器材。
二、艺术教育课程: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学校音乐美术开课率达到 100 %。结合二期课改以及学校实际开设篆刻等艺术类校本课程。
2、艺术课程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教学中使用经国家或者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
3、每学期制定艺术教学计划、进度。
4、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5、艺术学科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学能坚持基本常规,对学生的成绩考核科学、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三、艺术老师职责
1、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负责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每人负责指导一个兴趣小组,力争出成绩。
2、艺术教师应有比较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教学能力,有组织课外艺术表演、竞赛的能力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3、艺术教师组织、指导学校课外艺术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
4、校园艺术文化氛围浓厚,开辟艺术画廊、艺术专栏,陈列学生的艺术作品。校园整体布局规划群策群力,布置更换工作落实到人。
四、艺术活动丰富
1、学校积极开展艺术课外活动,成立艺术团队或兴趣小组,艺术课外活动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有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