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工 纪 律 条 例
员工触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将按过失的严重性及其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立即辞退四种。在发出记大过的同时,尤其是涉及诚信问题时,公司无须事先协商,有权按其犯过的性质给予调岗、降职、降薪等行政处分,上述处分可以并处。纪律处分都会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并作为以后人事变动的参考。员工主动承认错误并有悔改表现者,可视情形从轻处罚。书面警告二次当记过一次;记过二次当记大过一次;记大过二次作立即辞退处理。
一、处罚原则
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违反,无须事先通知,不需经济补偿。情节严重追究赔偿损失。
记大过:记大过一次乐捐500元;记大过一次未依规定将功抵消者,年度不予提薪、升职。两次记大过即解除劳动合同。
记过:记过一次乐捐300元;记过两次作为记大过一次记录,记过一次季度内不予提薪,升职。
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乐捐100元;书面警告两次作为记过一次记录。
二、功过抵消原则
年内记大功一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记功一次可抵消记过一次;嘉奖一次可抵消警告一次,累计同样生效。
奖励基金
乐捐的金额,公司将作为奖励基金会的基金。
本章所列触犯纪律条例的种种过失,仅作为指导性参考,所列条文并非完备,如有员工过失行为未列其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有权根据过失的具体情况决定过失性质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执行程序
事件发生后,部门主管责成当事人就事件作出书面陈述或当事人口述,其主管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予以处罚的,公司在获悉事件后进行调查处理,警告,记过,记大过的纪律处分经审批后立即发出。
警告,记过由当事部门决定,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即可执行。
记大过书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将列明员工犯错的细节及处理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执行。公司发出的警告书应由被处罚的员工签收。
立即辞退的处分由部门经理提出,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列明原因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经理和当事人谈话,通知解约事宜,并要求当事人当即签名。如当事人拒签,将把此事件通告全公司。被立即辞退的当事人由其部门主管/经理陪同办理有关离职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可于当日结算工资。
五、立即辞退
立即辞退的违纪行为包括以下第一、二两大类。除公司处分以外,若以下行为有法律上需追究刑事责任的,需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一类:欺诈、偷盗、伪造、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贩毒、蓄意破坏及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该类事例列举如下,但并不限于这些事例:
(当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工作期间赌博、酗酒或因酒精影响而耽误工作。
(吸毒或藏有毒品、吸毒工具的。
(工作态度恶劣、消极怠工,严重影响本部门及其它部门的工作,或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经教育或警告无效。
(屡次不服从工作指令,经教育或警告无效的。
(擅自放行或勾结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公司,或将员工证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等。
(恶意捏造事实破坏公司形象或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导致发生怠工、罢工事件,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工作秩序及工作环境。
(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证明文件、学历、介绍信,虚报人事记录、费用报销或有关文件,篡改或销毁公司记录、文件,伪造文件、证据及公司管理人员签字,虚填报表、虚报数据或资料等。
(煽动公司其他员工集体离开公司或聚众闹事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授权批准,向外泄露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偷窃公司、员工或客户财物的。
(违反政府法规,情节恶劣的。
第二类:实施暴力、侮辱、恐吓等,该类事件列举如下,但并不限于这些事例:
(在公司场所内的任何时间内对公司员工、顾客和访客不礼貌、不尊重、实施暴力或与上级争吵,而对工作进度、纪律或员工士气造成恶劣影响。
(对公司员工、客户实施威胁、恐吓、威逼。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秩序。
六、记过、记大过
受到记过、记大过的违纪行为包括以下第三类和第四类。此类行为,将视行为的严重性予以处理,并可作降职处理,员工一年内受到记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