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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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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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代理其著作权申请事宜,为了保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被泄露,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合法拥有并在办理著作权申请期间向乙方提供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合法拥有并在办理著作权申请期间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