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表编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备案表
备 案 单 位: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受理备案单位: (盖章)
受 理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制表依据。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之规定,制作本表;
填表范围。本表由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填写;本表由四张表单构成,表一为单位信息,每个填表单位填写一张;表二为信息系统基本信息,表三为信息系统定级信息,表二、表三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张;表四为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需要同时提交的内容,由每个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填写一张,并在完成系统建设、整改、测评等工作,投入运行后三十日内向受理备案公安机关提交;表二、表三、表四可以复印使用;
保存方式。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