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范围:
1 、±0.000以上的外墙脚手架;地下室外墙外侧模板安装、防水施工、泥水粉刷等所需施工用脚手架;
2 、整个工程所有“四口五临边”防护架或栏杆(含基坑周边的防护栏杆和上下基坑的临时通道、楼梯)、电梯井主体施工时及主体封顶后拆除电梯井脚手架后但电梯公司未进场之前每两层需搭设的水平防护、各种防护棚、安全通道、外架上的施工钢管楼梯、现场文明施工搭设的各种架子、以及为了区别各个施工班组的钢管和扣件根据甲方要求用不同颜色油漆作标志。(含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笆片、垫板、绑扎安全网、扎丝、以及各种拉杆预埋、施工工具、人工、搭设、拆除等)。现场临建的防护棚及一切施工现场的通道及防护棚均在承包范围内。
(3)、本工程因施工需要,脚手架及安全维护设施必须改动的,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4)、外墙涂料、幕墙施工前或拆架前的翻架工作由乙方负责。翻架的次数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5)、每层挑架的底部必须采用整片竹脚手板封闭,采用安全网兜底、彩条布等。
(6)、悬挑架的U型预埋钢筋的割切由乙方负责;严禁用开口或焊接成型的U型预埋钢筋预埋。
(8)、悬挑外脚手架净宽度必须达到1000mm,设置4根大横杆。顶层的脚手架超过主体墙体顶1.8米。
三.承包方式:包工。
四.承包价格:
1、外钢管脚手架,采用包干价:±0.000以上每平方米外墙面
积 40 ㎡元包干价;±0.000以下每平方米外墙面积 ㎡元包干价;
2、承包内容均在承包单价内一次包干。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五.结算方式:
1、脚手架:依据施工图纸,按照建筑物外围实际搭设长度乘以室外地坪到檐口高度(出檐口高度按现场实际搭设高度)计算,决算时不再有其他任何签证计入。
六.付款方式:
(一).外脚手架:外脚手架工程款分段分期支付:
1、甲方每月支付当月脚手架工程款的 70%;外脚手架待拆除时支付进度的 90%进度款;拆完架支付至总进度的10 %;余款待乙方的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毕且材料清理干净一个月内付清;
七、工期要求:
1、具体工期要求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要求的工期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
3、每个礼拜的周例会上甲方的工期安排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和施工计划安排进行施工,满足各工种之间施工衔接及流水作业,保证在计划时间内绝对完成施工任务;
6、由于乙方失去指挥调度能力,组织不起足够劳力施工,工人操作技能极差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或乙方未能完成施工任务自行退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场,甲方另行安排队伍施工。结算时只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结算。
7、脚手架和防护措施的搭设和拆除质量、安全要求必须符合脚手架和防护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8、每隔一层在踢脚杆处设置一条警示带,宽度为20CM,所有凸出外墙构件外侧必须有双排外架。
9、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钢管脚手架搭设范围和临边防护等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而给予补工。
10、外脚手架与主体间距原则不得大于200mm,但因装饰需要,必须满足装饰操作要求。架体外侧大横杆以上200mm处必须设置踏脚杆,1200mm处设置防护栏杆,小横杆均应设置在大横杆下方,与立杆的主节点连接,且必须采用新竹脚手板铺设。每步每跨设置2根小横杆铺设脚手板。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提供水、电和主体结构封顶前的垂直运输机械;
2、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有关资料;
3、提出工程质量保证、生产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和遵章守法等书面资料;并负责组织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等交底工作;
4、解决施工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用电甲方仅按每四层提供一个二级配电箱;
5、甲方及其所属的项目经理部对乙方违章作业、违章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其他损失等有权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停止乙方施工、指令乙方退场,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
6、甲方全权委托工程项目经理部对乙方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劳务管理等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验收、签证认可,并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
(二)、乙方: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报验以下内容:
(1)、提供脚手架操作人员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带队人员作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进场人员有效上岗证、就业证、审检证、暂住证、身份证和外脚手架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向甲方报验以上资料者,属于擅自进场作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进场人员必须符合法定务工年龄,身体健康。进场后,如人员有变动,班组需报项目安全员处,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按甲方的有关奖罚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戴好上岗证,无正确佩戴证件者,项目安全员可拒绝其入内。施工现场住宿按进场人员花名册统一安排,男女分开住,系夫妻的,工地不提供住宿。住宿管理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4、进场后10天内,乙方须提供工人(有暂住证的除外)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照片二张到项目安全员处,由保安统一办理暂住证,系女性的还应办理审检证,办证费用由工人个人承担,逾期不提供的,项目有权要求班组将其辞退。进场施工人员衣、食、住(除住房及床外),治病和其他所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人上下班需横穿马路的,各班组需有组织地统一安排固定人员指挥横穿马路,严禁无组织横穿马路。如有人身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严禁骚扰附近居民。
7、除甲方提供的机械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及维修保管,如需甲方提供,按市场价出售给乙方,甲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施工用配电箱、电线、楼层内施工照明线和灯具由乙方负责,并且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禁使用两总线电缆或不合格电缆线。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规程、验收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并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
9、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而返工的人工及材料费用要由乙方承担;造成材料浪费损失、半成品、成品及临设的损坏等要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坏要双倍赔偿,每发生一次损坏另处罚款1000元;
10、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如进行违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按安全责任合同执行处罚。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项目经理部统一指挥和安排,不服从指挥和安排的施工人员令其强行退场处理,情节严重可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1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工程项目经理部批准同意,严禁水电私拉乱接、分隔临时设施和非施工人员居住现场;
13、乙方进场人员打架、斗殴、偷窃等恶劣行为,不听教育改正,甲方有权要求退场,不给任何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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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乙方无权拒绝退场,如若乙方人员盗窃材料,则按材料原价20倍处罚;
14、乙方承包施工任务完毕后,必须遵照甲方退场时间要求,按时全部将进场人员退离现场。否则,甲方给予强制执行或罚款处理;
15、乙方须承担工人施工所需的安全劳保用品,乙方应对自己承包范围内一切安全负责,现场应有专人管理。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
十、其他奖罚条例:
1、工期:按甲方实际工期。
A、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