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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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二、保管方法
三、保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先行交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的 20%〈即人民币
元) 做为保证金。
2. 在保管期满,乙方未能出售保管物品,甲方需在期满 20 天内提取保管物,
并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 乙方在保管期内出售保管物品,需在保管期内向甲方支付保管物品价值 75%
的金额〈即人民币__ 元)。
4以上条款所有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提
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六、保管期满,乙方应当将保管物及草息归还甲方。不能归还当已出售处理,即
支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 70%的金额。
七、保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