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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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二、保管方法
三、保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先行交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的 20%〈即人民币
元) 做为保证金。
2. 在保管期满,乙方未能出售保管物品,甲方需在期满 20 天内提取保管物,
并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 乙方在保管期内出售保管物品,需在保管期内向甲方支付保管物品价值 75%
的金额〈即人民币__ 元)。
4以上条款所有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提
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六、保管期满,乙方应当将保管物及草息归还甲方。不能归还当已出售处理,即
支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 70%的金额。
七、保管期满 20 天内,甲方未向乙方返还保证金,或未提取保管物,乙方可以
留置保管物。
八、保管责任
1, 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声明及保证
(一) 乙方:
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
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保密期限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