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庆典业务合同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活动名称:
第二条、活动时间:
第三条、活动地点:
第四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项目及合同款总额(后附报价单):
本项目合同款总额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总额的30%即RMB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支付全额款项,即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如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有权按合同款总额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甲方职责:
6.1甲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款的义务,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2按照乙方要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料,如因发布内容违法而造成合作无法按时进行或合作终止,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与损失。
第七条、乙方职责:
7.1 合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及现场施工布置。
7.2在活动期间,由于不可抗力(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及地震、战争、政府临时规定等)造成的损失及服务中止,乙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须在上述不可抗力的因素消除后4小时内恢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