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房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 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 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