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项目列支及报销规定
1差旅费
1.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交通工具及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1.2出差员工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及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款。
1.3 凡与《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线路、增加天数、人数、改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4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字确认。
1.5 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1.6因公外出人员每人每次可享受1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超过交通补助标准的,可凭正规交通票据据实报销,但取消单日补助。
补充说明: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金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差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
伙食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