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共同出资经营 从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主体名称:
第二条 经营场所为: 。
第三条 主营业务:
第四条 经营期限为 年。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甲、乙、丙三方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甲方出资 元,乙方出资 元,丙方出资 元,均应于 年 月 日前出资到位。
第六条 分红
1、公司经营税后利润和亏损每年结算一次,当年结清。
2、公司经营税后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并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 %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进入公账。
(3)支付分红。
第七条 公司事务执行
全体出资人共同推举甲方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各方面工作。
第八条 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
1、处分公司资产;
2、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3、向他人出借款项;
4、聘任出资人以外的人担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
5、接纳新的出资人;
6、出资人转让出资退出的;
7、公司法规定或者全体出资人经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出资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无过错出资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有过错出资人进行追偿。
第十条 在公司经营期间,未经其他出资人同意,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