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最低工资标准2014
核心提示:2014年江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江西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月最低工资标准最多1390元,最少1060元,同时将原来5个区域类别调整为4个区域类别。具体关于江西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江西最低工资标准2014
从2014年7月1日起,江西省实施调整后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一类区域1390元/月、13.9元/小时;
二类区域1300元/月、13.0元/小时;
三类区域1210元/月、12.1元/小时;
四类区域1060元/月、10.6元/小时;
以下是江西省五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划分:
一、一类区域13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3.9/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3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3.0元/小时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新余市:渝水区。
宜春市:袁州区。
上饶市:信州区。
吉安市:吉州区。
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三类区域12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2.1元/小时
南昌市:进贤县、安义县。
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湖口县。
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
景德镇市: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
鹰潭市:余江县。
新余市:分宜县。
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
抚州市:临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