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荒山开发承包合同甲方乙方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龙门村东面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生态旅游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