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辽宁省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拍卖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标的及方式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如委托拍卖标的数量较多,可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
拍卖标的总保留价: (人民币),起拍价: (人民币);首次拍卖未成交,再次拍卖保留价 (人民币)或降低 %。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书面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拍卖方式: 。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或委托人认为依法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 评估,评估费用由 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选择:(1)自行鉴定(2)委托 鉴定,鉴定费用由 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拍卖地点:
第四条 拍卖公告
拍卖人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保留价或起拍价在拍卖公告中:(1)可以公告;(2)不可以公告。
第五条 竞买人登记
拍卖人应在拍卖公告后拍卖前办理竞买人登记手续,每个号牌收取保证金为 元或按保留价 %。拍卖人不得限制参加竞买登记,应将竞买人的登记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参加竞买的人数应在:(1)两人以上;(2) 人以上。
第六条 联合拍卖
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1)同意;(2)不同意进行联合拍卖。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及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 将标的交付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买受人,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 ,交付后保管费用 承担。
第八条 佣金、费用及支付的方式、期限
1、拍卖标的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标的成交总额 %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2、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合理费用。费用包括: ;金额: 。委托人应于拍卖后 日内支付。
第九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价款支付方式: 。
2、价款支付期限: 。
第十条 拍卖的中止与终止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可以书面通知形式中止拍卖,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拍卖,并重新发布拍卖公告。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可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拍卖。拍卖终止后,委托人要求继续进行拍卖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十一条 拍卖的撤除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书面通知形式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 。
第十二条 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选择:(1)继续履行;(2)续签合同;(3)解除合同。选择(1)或(2)项的拍卖人举办拍卖会前,应重新发布拍卖公告。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 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 。
第十三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 ;(3)无保密约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隐瞒拍卖标的权属及瑕疵的,应当赔偿因此给拍卖人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逾期支付佣金或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逾期的利息。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没有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证件变更、产权过户手续,造成拍卖人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委托人没有正当理由中止和终止拍卖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或按保留价 %支付违约金。
5、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当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6、拍卖人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逾期的利息。
7、拍卖人逾期拍卖或交付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拍卖人违反保密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