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采购合同
采购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备注:(1)、价格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照实际送货数量进行金额结算;
材料规格、数量价格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口径
数量(个)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合计(元):
2、交货时间:采购方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供应方在接到通知后 7天内必须按采购方所需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项目)。
3、材料单价包括的风险:上述材料单价为固定合同单价,除因采购方根据本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终止本采购合同和本工程项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需另行双方协商签署采购合同外,无论任何原因本合同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该合同单价供应方已完全充分考虑并包括了(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及风险。
(1)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2)对市场材料价格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调整作用的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规章或通知等任何文件,本合同单价不受该等文件的约束。
(3)材料的运输、装(卸)货的运输设备和劳务费用的价格波动。
(4)因供应方材料的运输、装(卸)货安全责任而发生的赔偿责任。
(5)其他影响费用增加的事件发生。
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
1. 技术要求: 国标 行标
2、质量要求:供应方供应的阀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成都市具有合法资格的、权威的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供货范围、交货方式、地点:
必须按施工现场所需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至 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供应方负责运输、卸货、并按要求码放整齐,供应方在运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四条、包装要求:符合常规要求
第五条、定尺要求:国标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1)数量验收: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点数的方式来计量验收,在运输、卸阀门过程中损坏的阀门概不验收。
2)供应方必须持采购方三人有效签字的票据结算(项目材料员、项目合约经理、项目经理)。
2 .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所有质量相关项目均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检测中心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标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上月合格货款的75%;供货完毕后付至合格货款的90%,余款在安装调试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第八条、付款条件:货款支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供应方已按合同约定供应 合格材料;
质量经检验已合格;
供应方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已向采购方提交齐全;
双方手续己完善。
5、 金额结算已按合同约定经采购方相关部门确认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供应采购方要求的标准的 材料或不能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终止合同后对供应方已供应至采购方货物的货款的20%作为供应方支付采购方的违约金。
2、若由于采购方或其他非供应方原因需终止合同,供应方无条件接受。但采购方应提前通知供应方,终止合同后对供应方已供至采购方货物的货款结算,依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供应数量按实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经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所供应的材料 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因此造成采购方与工程业主合同违约的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
2. 供应方不按期供应的货物,视为供应方违约,由于供应方违约原因,采购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供应方应赔偿因此而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 若供应方以市场价格波动等其他任何理由而未经采购方同意自行停止供应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则视为供应方违约,供应方支付采购方违约金五万元。
4、供应方向采购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承诺,若供应方有任何违约行为,该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赔偿。
5、上述违约金、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各项罚款是独立存在的,不能互为抵消,供应方未及时支付给采购方,视为供应方欠采购方的到期债务,采购方保留随时清还该债务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采购方3份供应方1份。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附件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2:承诺书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代理)人: 法定代表(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附件1: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物资名称:阀门
数量: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物资交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员工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物资的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自带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书面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自带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7)、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乙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乙方须对所供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乙方进场作业前,须向甲方安全部门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行走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乙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违者罚款200元。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人。
(6)、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乙方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和旁站监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8)、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上岗作业。
(9)、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业,如发现与其它施工作业有可能发生交叉作业时,不得进行任何作业,并立即报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10)、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用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1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在作业完毕后,不得在甲方施工现场留宿、存放;违者罚款1000元。
(1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严禁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包括自带炊具做饭)和私自接电,违者罚款1000元。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