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托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号牌 的货车挂靠在甲方名下从事运营服务,挂靠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车基本信息:(主车营运证号: ;主车车价号: ;发动机号: )
在挂靠期间内乙方须依法自主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法而受到相应处罚或赔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形象,若出现上述行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和支付工资,与甲方无关,因乙方雇员产生的劳动或劳务方面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建议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投保人身险等。
挂靠费用。
挂靠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管理的劳务费,挂靠管理费为全年共计 元。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车辆的通行证、道路营运证、车辆技术档案,协助乙方进行车辆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审验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车辆的保险、车评、二级维护和年检。
按揭的车辆由甲方代为分期付款,乙方应按付款的金额和时间提前打入甲方的账号,若延误产生的滞纳金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车辆所产生的年检年审、各类税费、各种保险、证件办理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代为交纳的,乙方超过10天未归还的,应支付20%的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该车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不计息归还乙方。如乙方在与甲方的车辆托管协议期限内将车辆过户或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因协议未到期产生的损失。
保险。乙方必须按照公司和法律规定参加车辆的三大基本保险: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