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投稿须知
一、为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交流现代化的需要,有利于文献数据资料的交换、处理、检索、评价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2000-01-18印发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凡投寄本刊的稿件,务请按以下的格式投稿。全国统一投稿邮箱:srsfxyxb@163.com 。
(一)篇名: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
(二)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篇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
(三)作者工作单位: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四)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得进行自我评价,忌用“本文”、“作者认为”等字样。
(五)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每篇可选3-8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六)作者简介:对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作简略介绍。
(七)正文: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一般不超过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号区别。用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简化字以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使用应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八)注释:凡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为注释。须在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注释按序次放在当页页脚。
(九)参考文献:
引文出处请一律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列于文末。文中引文处的序号(上标)应与参考文献的序号相对应,用方括号“[ ]”标示。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
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 论文集C 学位论文D 报告R 标准S 专利P 其他文献Z)
如:[3]钱钟书.谈艺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