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多媒体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拍摄专家采访视频;
2、设备清单:
3、拍摄时间:
4、拍摄地点:
5、交付收货:当天拍摄完成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验收;
6、拍摄要求:乙方配合甲方拍摄要求,同时拍摄当天提前半小时入场布置场地(包含背景布置:如书架、沙发、植物……等);
项目总费用合计:(大写含税)壹仟贰佰圆整(交通费实报实销)
(小写含税) ¥1,200元 (交通费实报实销)
*乙方将开具合同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开票内容为设计服务费;
二、付款方式:
1、拍摄或制作完成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确认同样有效)。
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随即生效,并由乙方开具发票,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三、交付的时间、地点、数量
1、乙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完。
2、制作完成的时间为1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时间,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费用后有权享有作品的所有权利;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在甲方未付清款项之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4、乙方保证其所作品不存在违法内容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5、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制作;
6、在甲方未向外发布之前,乙方不得将作品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形式交付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摄设计制作作品完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已设计部分的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但未拍摄设计制作部分的费用应当返还给甲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滞纳金。
4、其他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