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A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05年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0000万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30000万元,企业2006年之前没有担保业务。
2006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5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B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向董事高某借款10万元的决定。
(3)另外,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经确认,5名董事全部通过。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会议通过了购买一项大型流水线的决定,该项流水线总价值为20000万元。
(5)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以上所有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