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
职务:
单位:
单位:
一、委托事项:
兹委托 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代表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行使职权。
二、委托权限:
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执行,安全、环保,地质勘探,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2、受托人在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生产运维、地质勘探等业务合同。
3、与地方政府签订的业务协议。
4、受托人在当年财务预算范围内,公共关系费用报销签字审批权,日常经营性票款结算以及工资性支出。
5、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私人印鉴的使用权:银行预留的私人印鉴必须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私人印鉴,用于董事长(执行董事)已签署协议、合同的银行转帐;银行对帐、查询;纳税申报;公司证照年检。
5、除以上委托权限之外的其他事项,受托人须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程序申报,由委托人授权后方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