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 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 %-年利率 % 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