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书
建设单位。_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_万里示范居住区 5-3 地块商品住宅工程 (一期)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
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
件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各136. 58 万 元的总价,按上述技术规范、图纸等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2004 年了月 _18 日开工,_2006 年-5 月 26 日竣
工,即 678 天《日历日) 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
4我们明白发包方不一定接纳最低的投标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也不会解释选
择理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受招标文件已同时递交。
6、我们确认本投标已考虑发包方或其代理单位已向我方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
知。
投标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200081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