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二) 其他:三、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