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购销合同供货方甲方购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猪肉类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同意购买由甲方经正规屠宰的生鲜猪肉及其附属产品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1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价格的调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以每柒天为一个价格变动周期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四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交货时间及运输六结算方式七货物验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叁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疫单位为长沙县畜牧局八违约责任1甲方迟延交货贰小时或乙方迟延贰日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叁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6其他违约九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其他约定供货方签章购买方签章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