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
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科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年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1、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今年以来,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16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2、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3、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4、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一是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饭店油烟、娱乐噪声扰民问题;二是加强对锅炉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三是加大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和多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由环保牵头联合公安、城建、市容等部门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年初我局成立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玻璃、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废水排放企业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我区环境安全。六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土地、安监、公安、供电等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有效控制了我区大气环境污染,提升了辖区空气质量。
年初以来,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多人次,车辆480多辆次,监察企业660多家。
(二)、加强环境监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1件(油烟8件、噪声6件、其他污染7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2、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着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积极制定《相山区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相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秸秆禁烧期间,全区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单8万余份,印发《禁烧秸秆告家长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条,制刻光盘300余盘,出动禁烧宣传车300余辆,签订禁烧承诺书19678份,印制文化衫2000余件,印发简报22期,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报道260余篇次。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生态创建。一是在深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环保相关政策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共制作宣传条幅200余条,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为加强对企业职工的环境知识的宣传,在企业大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三是向重点企业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向他们宣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