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邮政局代办联通电信业务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委托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主营业务: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 分公司与 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开户受理类业务: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业务合作方面
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价格、资费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咨询、查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业务检查;
认真做好各种卡的申领、登记、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将各类业务单册、收据存根、各类报表、用户资料按规定的期限分别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在相关移交手续上签字区分责任段落,不签字视同甲方认可。及时足额划转代收的话费和服务费用,且按月向甲方填报代办业务情况报告表;
甲方允许乙方发展自己的分销商,但乙方给分销商的酬金必须与甲方同期标准保持一致,不得竞相压价和低价倾销,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代理该项业务;
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代理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 %提取酬金。
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 %提取酬金。
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 %提取酬金。
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 %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